本報訊(記者王薇)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昨天發布通報顯示,今年7月,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針對多起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租用共享充電寶遭遇歸還難、亂收費等問題展開調查。近日,根據調查結果認定,4家共享充電寶服務企業,因自身原因不能針對消費者歸還充電寶、停止計費、退還服務費用等合理訴求作出正確響應,構成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訴求故意拖延、無理拒絕的違法行為,執法總隊依法對4家企業作出罰款。
在對4家企業的調查中,執法人員發現,目前一些提供共享充電寶租用服務的主要品牌商家只負責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平臺等渠道面向消費者提供租賃服務,由其招募的代理商具體負責柜機運營,租賃服務與歸還等售后服務脫節。當消費者歸還充電寶時,由于附近沒有空格位以及設備故障等商家原因導致消費者難以歸還且商家不及時停止計費,甚至歸還后仍在計費。消費者經歷的“歸還格位嚴重短缺、設備定位不準、各點位經營時間參差不齊”等問題不僅影響了消費體驗,還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當消費者向商家反映問題時,往往只能得到基于AI技術的“在線咨詢”或“固定回復”,使消費者訴求無法得到有效解決。同時,一些商家未在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用戶服務協議、交易規則、計費規則等信息,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極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產生消費糾紛。
據悉,4家共享充電寶服務企業被處罰后,整改態度積極,已加入了市消費者協會發起的《北京市共享充電寶行業自律公約》,面向社會作出“優化計價模式”“保持高電量借出”“合理控制空置率,確保消費者能及時現場歸還”“建立暫停計費機制”“完善客戶服務”等公開承諾,特別承諾因網點少機柜無空位等原因無法及時歸還時,企業核實后可暫停計費;因共享充電寶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消費者無法歸還情況,可免除本次使用費用。下一步,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跟蹤企業自律承諾落實情況,嚴肅查處共享充電寶租用領域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以及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提示消費者,金秋時節,旅游購物高峰即將到來,消費者在租用充電寶時如遇商家承諾的歸還點位無法歸還、歸還后仍繼續計費、平臺無故不退押金、平臺計費規則不透明不清晰等問題,可以堅決依法維權。 【編輯:王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