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新加坡食品局發布通告,修訂進口豬肉和獵肉制品的檢疫條件,主要是針對冷藏豬肉的補充要求。主要內容:
刪除原條款“冷藏豬肉須在嚴格衛生條件下生產,采用真空包裝且保質期超過6周”,更新為:“冷藏豬肉源自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第8.18.5條規定的旋毛蟲感染風險可忽略區域的動物;或源自經核準方法檢測旋毛蟲幼蟲呈陰性的動物或經處理確保旋毛蟲幼蟲活,符合《豬肉中旋毛蟲屬控制法典指南》(CAC/GL86-2015)要求”;
SFA會與海外主管當局合作,適時修訂獸醫健康證明書。出口國現行簽發的獸醫衛生證書將繼續有效;
豬肉及豬肉制品只可從經SFA認可的來源進口。所有進口或本地屠宰的豬半邊肉,在運往任何加工廠或零售點前,必須在持牌豬肉切割/剔骨廠進行剔骨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