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武夷山市某烘焙坊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散裝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14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武夷山市某烘焙坊存在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散裝食品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2:武夷山市某百貨店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29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武夷山市某百貨店存在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3:武夷山市某水果店銷售散裝食品未按規定標明標簽標識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8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武夷山市某水果店存在銷售散裝食品未按規定標明標簽標識的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4:武夷山市某茶業有限公司超許可范圍生產銷售茶葉產品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26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來自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線索,武夷山市某茶業有限公司涉嫌超許可范圍生產銷售茶葉產品。經查,投訴舉報內容屬實。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5:武夷山市某商貿中心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使用違規照明設施的行為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3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來自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線索,武夷山市某商貿中心涉嫌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使用違規照明設施。經查,投訴舉報內容屬實。當事人行為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6:武夷山市某熏鵝店網上刊載的信息與食品標簽不一致案
基本案情:2025年6月15日,武夷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來自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線索,武夷山市某熏鵝店涉嫌售賣熏鵝產品時存在網上刊載的信息與食品標簽不一致情況。經查,投訴舉報內容屬實。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供稿:食品安全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