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坦桑尼亞標準局發布風味飲用水標準草案(DEAS 941:2025)。該草案由東非共同體(EAC)制定,旨在為風味飲用水的質量、安全與標簽提供統一規范,以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貿易并規范日益增長的行業。主要內容如下:
1.核心范圍與產品定義。該標準規定了風味飲用水的要求、采樣及測試方法。風味飲用水指以符合飲用水標準的水為基液,添加允許的草本、水果或植物源提取物、風味濃縮物/食用香料(單獨或復合,總量有限制)而成的即飲型產品。根據是否含氣、是否加糖、是否為天然或人工充氣、是否為堿性等,明確了六種產品類型(如充氣加糖型、非充氣未加糖型、堿性型等);
2.關鍵技術與質量要求。a)原料與基礎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包裝飲用水或礦泉水標準的水;產品須安全、具風味特征色澤、無異常氣味、外來雜質及有害物質;b)成分與添加劑:使用的風味濃縮物/提取物、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劑(包括防腐劑)必須符合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等相關國際標準;防腐劑不得直接加入最終產品,僅限用于濃縮物/提取物中;c)理化與微生物指標:對不同類型產品的濁度(≤2NTU)、pH值(如充氣型3.0-5.4,非充氣型6.0-8.5,城性型8.6-10.0)、糖含量(加糖型≤5g/100mL) 多種礦物質及離子(如鋁、氟化物、硝酸鹽、硫酸鹽等)設定了明確的限量;嚴格規定了無機污染物(如砷、鉛、鎘、汞等)、有機污染物(如苯、農藥、多環芳烴等)放射性物質(總a 總8活性)以及微生物污染物(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茵、致病菌等不得檢出)的限量要求;d)衛生、包裝與標簽:生產、包裝、銷售全過程須符合衛生規范;包裝須使用食品級材料,密封且堅固,防止污染;標簽除遵循預包裝食品通用標簽規定外,必須清晰標注產品名稱“風味飲用水”及具體類型、添加的風味/提取物、如使用人造甜味劑需注明“含人造甜味劑,僅限特殊膳食使用”。明確禁止任何醫療或健康功效聲稱,禁止誤導性來源標注,禁止同一水源多品牌或不同水源單-品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