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經營者:
為有效規范結算行為,創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規范“反向抹零”結算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反向抹零”屬于價格違法行為
“反向抹零”是指經營者在貿易結算收款時,未作任何明示或告知的情況下采取“四舍五入”“不舍全入”等方式多收消費者價款(例6.78元結算為6.8元,9.83元結算為9.9元)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屬于價格違法行為。現如今移動支付方式越來越普及便捷,消費者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付款,經營者完全可以做到“精準扣款”。經營者“反向抹零”,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違背了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破壞了商家和消費者平等的消費關系。
二、經營者應嚴格執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全市各經營者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相關價格政策,規范結算行為。各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價格(收費)公示欄(牌)、價目表(冊)或標價簽,價格(收費標準)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提供服務,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服務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禁止出現“反向抹零”結算行為。
三、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經營者在實施“反向抹零”等結算行為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各經營者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出后應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對收款電子設備和稱重打條碼設備等進行規范調試,嚴格按照實際價格收取商品費用,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未改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進行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海東市市場監管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