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婁底市市場監管部門大力推進服務高質量發展“鑄劍行動”,圍繞守護民生消費、護航公平競爭、激發市場活力、守牢市場安全、守護知識產權等主責主業,聚焦社會關切、群眾關心的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嚴厲查處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違法行為。為發揮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婁底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豆制品批發配送中心未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預包裝食品經營及相關違法行為案
婁底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查實某豆制品批發配送中心存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經營預包裝香干并銷售至多家超市及商行;未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未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及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預包裝食品等多項違法行為。經檢驗涉案食品質量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其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八)項及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2025年8月,該局依法對某豆制品批發配送中心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7422元、罰款50000元、沒收違法產品及工具的行政處罰。
豆制品是群眾“菜籃子”中的常見食品。食品生產許可、出廠檢驗、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是保障食品質量的關鍵制度,標簽真實則是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保障。涉案食品雖然經檢驗合格,但無證生產、標簽造假,突破了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定準入與信息公示底線,也為食品安全埋下隱性風險。該案的查處既強化了生產許可剛性約束,也警示食品企業需嚴守全流程合規要求,對維護市場秩序、保障群眾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案例五、婁底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肖某杰、肖某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婁底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婁星區某小區一居民樓內有人銷售假冒檳榔一線索進行核查,現場扣押檳榔2千余包、包裝袋3千余個及相關生產設備。當事人肖某杰、肖某某通過拆包重裝方式以低價檳榔冒充高價品牌產品進行銷售,涉案貨值金額31萬余元,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2025年6月,該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婁底市公安局,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本案通過行政處罰與刑事打擊的有效銜接,震懾了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特色消費品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杜絕“以次充好”“仿冒造假”的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品牌企業合法利益。
供稿: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