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0月20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第33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本次抽檢信息涉及7大類食品,包括:罐頭、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和速凍食品。抽檢樣品共計599批次,其中合格597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農產品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上海市浦東新區南碼頭街道宸梓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寧波市迅海海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魚片,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上海拾宴餐飲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筍殼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中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食用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頭痛、頭暈等癥狀。《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不合格食品信息
≤1.0 g/kg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3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
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信息(不合格).xls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信息(不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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