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游泳場所泳池水質第二批抽檢結果與衛生指標解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市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全市對外營業的人工游泳場所泳池水質實施了第二批抽樣檢驗。本次共抽檢游泳場所474家,合格458家,合格率96.62%;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3.38%。
檢驗指標體系
本次泳池水質抽檢共檢測六項核心衛生指標:
- 游離性余氯——反映池水消毒劑濃度是否達標,過低無法有效殺菌,過高刺激皮膚黏膜
- 渾濁度——衡量池水清澈程度,指示過濾系統運行狀況
- 尿素——來自人體分泌物,指示池水更新補充是否及時
- pH值——影響消毒效果和游泳者舒適度
- 菌落總數——反映池水受微生物污染的整體程度
- 大腸菌群——指示池水是否受糞便污染
不合格項目分布
16家不合格游泳場所的不合格指標主要集中在游離性余氯、菌落總數、尿素、pH值四個項目。
余氯和菌落總數問題通常并存:余氯投加不足導致殺菌能力下降,菌落總數隨之超標。尿素超標則說明新水補充量不夠,池水中人體代謝物累積。pH值偏離標準范圍多與消毒劑投加控制不當有關。
處置措施
對抽檢結果不合格的單位,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已責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兩批次抽檢的合格與不合格單位名單均已向社會公布,市民可查詢具體場所的檢驗結果。
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要求
人工游泳場所應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衛生管理人員,落實以下要求:
每日開放前對池水游離性余氯、pH值等指標進行自檢并公示結果;按規范周期補充新水,控制池水中尿素濃度;定期清洗消毒池壁、走道和配套設施;強制泳客通過浸腳消毒池進入泳池區域。
消費者選擇建議
市民選擇游泳場所時,可注意查看場所內公示的衛生許可證、日常水質自檢結果。入水前觀察池水是否清澈見底,有無異味。游泳后及時沖洗身體,如出現皮膚不適、眼部刺激等癥狀應及時就醫。
發現游泳場所水質衛生問題,可向衛生健康部門反映,共同推動游泳場所衛生管理水平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