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區食品流通與餐飲環節抽檢不合格處置情況
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食品流通、生產及餐飲服務三大環節實施了覆蓋性監督抽檢,共抽取樣品469批次,檢出不合格2批次,總體合格率超過99%。抽檢覆蓋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糕點、酒類、飲料、調味品、水果制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等多個食品類別。
三大環節抽檢分布
食品流通環節抽檢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糕點、酒類、飲料、調味品、水果制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等15類食品共計180批次,合格178批次,不合格2批次。
餐飲服務環節抽檢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飲料、餅干、調味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酒類、糕點、豆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等16類食品共計259批次,全部合格。
生產環節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糕點、糖果制品等5類食品共計30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產品詳情
本次檢出的2批次不合格樣品均出現在食品流通環節,且均為水果類食用農產品:
- 杭州之江度假區選優農蔬果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 杭州市西湖區源芙水果店銷售的小臺芒——噻蟲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噻蟲胺和噻蟲嗪均為新煙堿類殺蟲劑,在水果種植環節用于防治害蟲。殘留量超標通常與用藥劑量控制不當、安全間隔期執行不到位等因素有關。長期食用農殘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風險。
處置措施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啟動處置程序,督促相關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排查不合格食品來源,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消費者在購買水果等食用農產品時,應選擇正規經營場所,注意查看產品來源信息。發現不合格食品可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