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布第一批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3月31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23年以來,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積極營造“節約光榮、浪費可恥、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社會氛圍,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餐飲浪費違法行為,并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白云區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4日,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景泰所執法人員在對白云區某餐廳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該餐廳未在餐廳明顯位置張貼防止浪費警示標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浪費提醒,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給予警告。
案例二:
從化城郊某私廚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4日,從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從化城郊某某私廚館存在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該局當場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
案例三:
黃埔區某大排檔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4日,黃埔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制止餐飲浪費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黃埔區某大排檔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該局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給予警告。
案例四:
荔灣區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7日,荔灣區市場監管局華林所執法人員在對荔灣區某餐廳進行日常檢查中,發現該餐廳未在餐廳明顯位置處張貼防止浪費警示標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浪費提醒,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給予警告。
案例五:
花都區某米粉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7日,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花都區炭步鎮某米粉店存在未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該局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給予警告。
案例六:
花都區某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7日,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花都區花東鎮某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鋪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該局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給予警告。
案例七:
番禺區某面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3月27日,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番禺區橋南街某面店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該局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給予警告。
相關法律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防止食品浪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王宇 何穎思 通訊員:穗市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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