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份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1
本文轉自:證券日報
證券代碼:002661 證券簡稱:克明食品 公告編號:2024-09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陳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決定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7,5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本數),回購價不超過人民幣11.50元/股(含本數),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使用的資金總額為準。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回購股份將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或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7,874,000股,占公司現有總股本的2.29%,最高成交價為8.6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7.5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64,962,327.45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陳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9月2日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99378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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