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柱樓詩案”始末(六):蔡嘉樹上告布政司
六、蔡嘉樹告到江蘇布政司
有句話說,一球碰二球,二球碰三球,三球碰四球,這句話說的是一件事情會引起另一件事情,一個人會牽動另一個人。這個“一柱樓詩案”,就是這樣,它從東臺知縣這個球碰起,一路碰了下去。
那些從東臺被送上去的徐述夔的詩文著作和刻書的版子,到了江寧書局以后,情況如何?
江寧書局,也許相當于后來管理出版的部門,其負責人,當時不叫局長,而稱委員。書局是布政使衙門下屬一個部門,這個委員叫保定緯。布政使,相當于現在的省長,是管行政事務的,他的直接上司,是江蘇巡撫。
保定緯這個人,看來脾氣也有點怪,下面送這些東西來,他的責任是必須看,提出自己的意見,認為有問題還是沒問題。這里面沒有什么了不起的權力,但這回他偏把小權兒用足了。他一看這些書都沒有加簽,是原樣送來的,就說,東臺縣怎么這樣不懂規矩!于是,書也不看,叫手下原樣退回東臺,叫東臺縣把書加簽以后再送。
所謂加簽,大約就是對于書要一本一本的寫個說明,指出這是一本什么書,認為有什么問題,相當于編輯把初審好的稿子往上送,必須填寫一個審稿單。保定緯一看,沒這個單子,就叫退回去。那時的交通,這一往一返,就要好幾天,事情就有所擔擱了。但是,這個他不考慮。
表面上說,他很公事公辦,但從責任上說,他沒有及時重視。就那么一些書,只有未刻的三種、已刻的四種,東臺縣送來時有一個總的報告,你對照報告上說的問題,先翻看一下也行,一眼也不看,就叫原樣發回東臺,是不是嫌過份了些?也許,他正急著要陪朋友到秦淮河紅樓上去玩,也許,他只是一味地要清閑,就這么草率地作了處理。
他不知道,不久以后,他就要為此而付出慘重的代價。這批東西來去都是有手續的,他簽了手續,并且依照慣例,向上級部門寫了三言兩語,說明今天有這么一件事,照規矩這樣處理了,這大約也就相當于填寫崗位工作日記,不寫不行,寫了也證明自己今天沒閑著。
再說蔡嘉樹,他從縣衙回家,心中很不痛快,特別知縣大人竟然說,徐家繳書在他告發之前,故而免于追究了。可是昨天他告狀的時候,知縣并沒有說這話,書吏們于事后這樣說,是不是受了徐家的賄賂?但這樣一來,他要讓徐家倒個大霉的如意算盤,不是落空了嗎?不但如此,倒過來他似乎討了一個大大的沒趣,日后勢必要遭人恥笑。而且,田產上也沒有討到便宜,那一圩田還在徐家手中,經過這么一來,以后再要提出贖回那一圩田,更不好說了。總之,他感到面子削盡,滿肚子的不服氣,心中醞釀著要往上再告。
過了沒幾天,童志璘給他帶來一個消息,說,徐家那些書,都從江寧書局發回東臺縣了。童志璘是道聽途說,把情況只聽了一半、說了一半,沒說那些書加簽以后還要再送到江寧去。
蔡嘉樹聽童志璘這么一說,感到自己要打的這場官司,是完全地輸了。但想想徐述夔那幾句詩,對于大清朝來說,確實是反詩,怎么江寧書局也不管呢?可見是徐家一定派人上上下下都用了錢,想把這事情給悶掉。
這么一想,他的牛勁兒上來了,并且感到已經十拿九穩。他決定到省里去告狀,要狀告東臺縣以及江寧書局,連同他們一并都扳倒下來,這事情鬧得越大,對他一定越是有利。他與童志璘二人這么一商議,覺得滿有把握。
隨即他親筆寫了狀紙,帶上童志璘做伴,出發到江寧去。過了幾天,他們到達江寧,把狀紙投上去。書辦接了狀紙,就叫他們回東臺聽候傳訊。蔡嘉樹說,要見布政使大人,書辦說,藩臺大人要管一省的事情,豈是隨便好見的?你有了告狀紙,上面寫了你的事情,就行了,你還不信我們嗎?你不信我們,你來做什么的?回去吧,會有結果告訴到你的。于是也沒見到布政使大人,二人只好返回東臺,聽候消息。
江寧布政使陶易,山東人,舉人出身,從知縣,知府,道員,一路升上來,做到江蘇布政使,一省之中,地位僅次于巡撫,并且江蘇是個富省,他對自己很滿意了。他有一位信任得力的幕僚,叫陸琰(音演),浙江人,辦事精明,處理事情,無不穩妥,省了他多少事。有東臺縣民蔡嘉樹狀告東臺縣與江寧書局,他一聽民告官,心中很不耐煩,就歸陸琰(音演)去處理。
陸琰依照狀紙,查詢江寧書局,保定緯被叫來。聽說狀子上蔡嘉樹誣告他受賄,他是一肚皮的氣,就把情況如實向陸琰陳述,說,東臺縣有呈文在此,徐氏家刻四種書以及三百四十八塊書版,已經由徐家自行上繳,現書版在縣,書已由縣呈書局,因為沒有加簽,所以照規矩發還加簽,書局并無任何受賄,蔡嘉樹說我們受了徐家賄賂,可憐我們連徐家的人影兒也沒見過。這事情我是有記錄上報的,我怎敢受賄遮掩呢?
陸琰聽保定緯這么一說,立即叫查書局當日上報的記錄,保定緯確實沒說假話。這事情就很明白了,是蔡嘉樹急于要弄倒徐家,性急了,竟然瘋狗亂咬,誣告到江寧書局頭上來了,可見是個很刁鉆的鄉紳,這種人他見識過,是很可惡的。于是立即提筆,在蔡嘉樹狀紙上寫批語,說:經查,書版已在你首告之前一日呈縣,如有違礙,應行銷毀,所有書籍,書局發還該縣加簽后自當繳局待審,所謂書局受賄,證據何在?刁民挾嫌傾陷,一至于此!
寫過這條批語,又讓書辦據此起草給揚州府的牌文,讓揚州知府謝啟昆審理東臺縣這件書案。陸琰看了書辦起草的牌文,覺得不夠有力,又提筆補充了幾句,說:講論經傳文章,發為歌吟篇什,若止字句失檢,涉于疑似,并無悖逆實跡者,將舉首之人即以所誣之罪依律反坐,著有明條。倘若蔡嘉樹挾嫌妄行指摘,思圖傾陷,亦應嚴執擬議。
陸琰把批語與給揚州府的牌文給布政使陶易看,陶易看過,并無修改,只是笑著對陸琰說了一句話:陸公,你嫉惡如仇,躍然紙上啊。這件事,陶易也就馬虎過去了,這一馬虎,對于他來說,是大禍從天而降,但這時候,他不知道。
那批過的狀紙,由書辦交驛站傳送東臺縣衙,牌文由驛站送揚州知府衙門。
揚州知府謝啟昆,江西人,狀元,選庶吉士,授編修職,后來出知鎮江府,調任揚州府,是一個前程遠大的人。東臺縣的這事情,他是看到布政使衙門發下來的牌文,才曉得的。他想,這個蔡嘉樹,是個惡人,告人家寫反詩,不是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江寧書局辦事稍微遲了些,他就敢誣告受賄,這不是連東臺縣與江寧書局都告下來了?真正是一個很兇惡的人。
從布政使衙門的牌文看,那里對這個土財主,也很惱火。謝啟昆覺得一股正氣直沖上來,要懲治這種鄉村惡霸,正要提筆順勢批下去,但猛然又想:此人如此兇惡,乃因有恃無恐,其所恃者,就是徐家刻印反詩,如果確屬反詩,他就告得不錯。他把頭搖搖,心里說,跟這種刁惡的土財主,犯不著斗氣,要緊的是看徐家刻印的詩文里,是不是真的有反詩,如果沒有,那時再懲治姓蔡的這個土財主。不能因為惱恨這種人,反而耽誤了最關鍵最要緊之處,那就是本末倒置,嚴重失職了。
這么一想,謝啟昆格外冷靜下來,于是感到布政政衙門這道牌文,雖然有股正氣,卻也好像有些偏激了。總之,這事情不能著忙,要認真對待,等東臺縣把案卷、徐氏所刻未刻之書,雙方一應人等全部解來,把事情弄個明白再說。他隨即行文,著快馬傳送東臺縣衙。
作者簡介:
沙黑,江蘇泰州市海陵人,泰州市文化局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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