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丹東發布最新要求:進口冷鏈食品無“疫”樣方可上市!
20日上午,記者在剛成立的鞍山市冷鏈食品防控專項工作組獲悉,12月21日起,所有入鞍的冷鏈食品在流通前,必須首先進入“定點冷庫”進行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經過消毒,核酸檢測陰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方可上市流通。設立定點冷庫!確保入鞍冷鏈食品無“疫”樣方可上市為進一步做好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風險,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及國家和省、市關于切實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鞍山市開始實施鞍山市進口冷鏈食品定點冷庫貯存制度等常態化防控措施。鞍山市在經開區設立一個冷鏈食品首站定點冷庫。12月21日起,凡是首次進入鞍山市(包括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市場儲存、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在儲存、加工、銷售前須進入定點冷庫進行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經過消毒,核酸檢測陰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憑“鞍山市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證明”和“鞍山市進口冷鏈食品消毒證明”方可出庫上市銷售。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按規定立即予以無害化處理。對實施定點冷庫制度前已經在庫的進口冷鏈食品,由冷庫主辦方在出庫前要批批檢測、件件消毒,否則不得出庫上市。非定點冷庫自12月21日起,不得入庫貯存未通過定點冷庫消毒及檢測的進口冷鏈食品。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貯存、銷售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規范建立進口冷鏈食品進貨臺賬,詳細記錄貨物信息、運輸車輛和司機等隨車人員信息、來源及物流信息。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繼續嚴格落實佩戴口罩、測溫驗碼、通風消殺、保持社交距離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安全有序開展經營活動。嚴禁運輸車輛倒箱過車運輸無外包裝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冷鏈食品運輸中不得混裝其他貨物;運輸企業及人員在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打開包裝直接接觸食品。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強調,餐飲單位也要合理安排場地,控制人員密度,實行“公筷公勺”方式,防止群體性聚餐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用餐。相關經營單位如果拒不配合,仍然一意孤行,擅自銷售進口冷鏈食品,將從重從嚴處理,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丹東對全市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實行首站定點冷庫管理丹東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對全市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實行首站定點冷庫管理。為做好相關工作,下達命令如下:一、丹東市確定首站定點冷庫1處,設置在東港巨龍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東港市橋南開發區和平大街一號。二、首站定點冷庫對進口冷鏈食品實施專庫貯存管理,進口冷鏈食品的貯存、裝卸、搬運要與其他貨物完全隔離。三、未經認定為首站定點冷庫的第三方冷庫和自建冷庫,只能貯存經過遼寧省各地首站定點冷庫出庫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得擅自貯存、裝卸、搬運其他渠道流入我市的進口冷鏈食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建冷庫不得出租出借設施用于其他單位和個人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四、進口冷鏈食品進入首站定點冷庫貯存時,必須做到批批檢測、件件消毒,并將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錄入遼寧省冷鏈食品溯源信息系統,否則不得入庫貯存。五、進口冷鏈食品出首站定點冷庫的,首站定點冷庫須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及帶有“追溯碼”的出庫單,證明不全及未錄入追溯系統的不得出庫。六、嚴禁運輸車輛倒箱過車運輸無外包裝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冷鏈食品運輸中不得混裝其他貨物;運輸企業及人員在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隨意打開包裝直接接觸產品。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加工、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須索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帶有“追溯碼”的出庫單。無相關證明或無溯源信息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得加工和銷售。
八、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將依法予以查處,對相關進口冷鏈食品和冷庫予以查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北斗融媒客戶端
審核/王雪冬
主編/袁承黨 李艷寧
編輯/董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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