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網訊 12月1日,本報以《鄭州丹尼斯超市違規銷售過期食品被曝光》為題,報道了河南鄭州丹尼斯超市人民路店因違規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在食品上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等問題被當地食藥監管部門查處的情況。稿件刊發后,國內數十家網站隨即進行了轉載,引發眾多網友熱議。鄭州市管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食品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局目前已對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立案調查。
丹尼斯:涉事場所面積小,不影響總體
12月6日,記者針對此事后續查處進展以及涉事超市整改情況進行了追蹤回訪。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企劃部一位趙姓工作人員代表公司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對于出現這樣的食品問題,給涉及到的部分消費者造成的影響和障礙,感到非常抱歉。據其介紹,超市現在已經按照食藥監管部門的要求對聯營廠商(涉事面包房)“及時”停業并“清場”,隨后將等待監管部門一些后續的檢查結果,再對聯營廠商做出相應的處罰。
“我們會完全聽從政府部門的一些要求,做好配合。面包房畢竟是一個很小的面積和經營的小部分的單品,不會影響到我們對食品安全的總體要求。”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當記者問到超市能否針對此事向廣大消費者做出公開道歉時,該工作人員稱:涉事現場的“及時”停業已經表示出了誠懇態度,后期不會再有其他形式的道歉。
食藥監管部門:丹尼斯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對于丹尼斯官方所稱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場所很“小”,不影響總體的說法,鄭州市管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查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丹尼斯作為一家大型零售企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分,但超市根本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這直接影響到了品牌形象。”
據查局長介紹,事件發生后,食藥監部門隨即要求丹尼斯對超市食品經營區進行全面的自查,并拿出相應的整改意見,包括管理制度建設、落實,人員崗前培訓等。
而對于丹尼斯官方所稱涉事面包房為聯營廠商,已被“清場”和等待相關部門處罰之說,該局稽查大隊的辦案人員則給予了糾正。
據辦案人員介紹,按照相關規定,市場經營準入主體是按照工商營業執照所標明的企業名稱為依據。此次事件中,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是作為唯一責任主體來接受監管部門的行政調查,而涉事面包房只是其經營組成部分,自身并沒有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也就不具備市場經營準入資格。
因此,無論涉事面包房與超市之間是何種關系,其行為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也應由超市承擔。
另據辦案人員透露,丹尼斯超市相關責任人在接受執法詢問時也承認,面包房屬自營性質,這表明丹尼斯方面非常清楚自己的行政相對人身份。強調“聯營”,無非是企圖撇清關系,推卸責任而已。
消費者:維權難,對超市很失望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丹尼斯百貨在當地零售行業中占據著較大的市場份額,擁有眾多回頭顧客,其自己發行的“丹尼斯購物卡”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小小的購物卡雖然方便了顧客,但也難免滋生腐敗。據紀檢部門公開通報顯示,購物卡違紀案件已成上升趨勢。
記者注意到,丹尼斯超市每張購物小票出超市大門時都會被蓋上標有“商品未過保質期”字樣的印章。對此,超市工作人員解釋說是為了防止職業打假人將過期商品帶進超市然后索賠。
“超市不假,誰會來打?”一位消費者對超市的解釋并不認可,如果超市自己在造假制假,那么這個“免責章”則會讓維權過程難上加難。
律師:遭遇消費欺詐,如何維權
面對商家的態度,面對有標沒準的保質期,消費者在遭遇一個個消費陷阱時該如何維權?
資深律師、河南經東律師事務所主任成永認為,超市未經實質性審查即在每張購物小票出超市大門時被蓋上標有“商品未過保質期”字樣的印章,其行為也是一種逃避責任的“造假”行為,該行為也應被責令禁止并依法對其做出處罰。
成永主任告訴中國食品報記者,消費者在丹尼斯超市“很少會留意”食品的保質期及相關的行為,實際上是出于對丹尼斯超市品牌的盲目信任和認可。建議消費者及時留存小票并要求開具發票,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投訴或舉報,或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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