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6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獲悉,河南省食藥局在承擔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抽檢了糧食加工品、調味品、糕點、酒類4類食品1459批次樣品。
河南食品網訊 從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6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獲悉,河南省食藥局在承擔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抽檢了糧食加工品、調味品、糕點、酒類4類食品1459批次樣品。其中,糧食加工品525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調味品303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糕點377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酒類25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抽查樣品中,唐河縣湖陽工業區企業河南天地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高粱大曲(濃香型),生產日期為2015-08-12/2015/8/12,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標準為49~50%vol,實際檢測為30.1%vol,該產品被抽查為不合格。
針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監管部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食品安全批次的產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核查處置,以及企業整改情況,中國食品網將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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