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食品,似乎一直難以擺脫“爭議”的標簽。盡管科學家們一次次”吶喊”,希望為轉基因技術及其產品正身,但多數人依然會因為“安全性”的問題而信心不足。
河南食品網訊轉基因食品,似乎一直難以擺脫“爭議”的標簽。盡管科學家們一次次”吶喊”,希望為轉基因技術及其產品正身,但多數人依然會因為“安全性”的問題而信心不足。
近日,美國眾議院以306票對117票通過了一部關于標識轉基因食品的法案。在此之前,該法案在美國參議院以63票對30票通過。白宮發言表示,美國總統奧巴馬將簽署通過這一法案。這意味著,將來美國消費者可以知曉他們的食品中是否含有轉基因成分。
據悉,美國是全球轉基因作物種植和消費的第一大國。2012年,轉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在美國的種植面積分別占總種植面積的94%、93%和88%。美國市場上70%至80%的加工食品含轉基因成分。但美國政府此前并不強制要求給轉基因食品貼上標識,理由是轉基因食品與傳統食品“實質等同”。
由此看來,該法案如果能順利簽署,對于美國的消費者來說或許是一個好消息。至少,對于大部分的美國民眾來說,他們不用再惶恐和質疑,吃到嘴巴里的食物中到底有什么。
那么,對于中國來說呢?轉基因食品不僅讓美國民眾擔心,大部分的中國消費者對其也信心不足。即使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我國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須得以保障。
強制標識早有規定
事實上,許多人對轉基因技術和轉基因食品的認識只停留在一定層面上,甚至是一些會導致“病變”等未知的后果上。有未經考據的言論不斷傳播,可見人們對于轉基因食品的信心缺失。人們甚至開始惶恐,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到底“違背意愿”的吃下了多少轉基因食品。
那么,對轉基因食品進行標識是否可以降低類似擔憂呢?
毫無疑問,要求轉基因食品進行標識,在獲得知情權的前提下,人們至少獲得了更多的選擇權。美國此次即將出臺的法案或許正是基于此的考量,輿論之下,選擇權仍然交回到民眾自己手中。
放眼國際,目前國際上對于轉基因標識的管理主要分為4類:一是自愿標識,如美國(即將進行強制標識)、加拿大、阿根廷等;二是定量全面強制標識,如歐盟規定轉基因成分超過0.9%、巴西規定轉基因成分超過1%必須標識;三是定量部分強制性標識,即對特定類別產品只要其轉基因成分含量超過閾值就必須標識,如日本規定對豆腐、玉米小食品、納豆等24種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進行轉基因標識,設定閾值為5%;四是定性按目錄強制標識,即凡是列入目錄的產品,只要含有轉基因成分或者是由轉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須標識。
值得提出的是,目前,我國是唯一采用定性按目錄強制標識方法的國家,也是對轉基因產品標識最多的國家。早在2001年,我國農業部就通過了《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凡在標識目錄中的轉基因生物及其直接加工品,都應該按規定進行標識,以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農業部科技司技術引進與條件建設處處長林祥明曾指出,關于標識的問題,關于選擇權和知情權的問題,我國非常重視。近日,美國參議院通過美國轉基因強制標識法案,他們也是就知情權、選擇權作出了一種選擇。我國農業部也非常重視,保障所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所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一開始,我們就迅速出臺了轉基因食品的標識管理辦法,共達5類17種,我國一直非常重視這個問題。”林祥明強調。
據悉,《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中指出,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類17種轉基因產品,進行強制定性標識,其他轉基因農產品可自愿標識。自首批標識目錄發布至今,我國批準種植的轉基因作物僅有棉花和番木瓜,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甜菜5種作物。
強制標識涉及問題多
當然,雖然我國有轉基因標識的明文規定,但是一些轉基因食品卻在標識上做文章,沒有讓消費者一眼就發現轉基因標識。中研普華研究員邱成超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比如2014年金龍魚曾被70位律師聯合起訴轉基因信息標識不清。
對此,云南同潤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思龍曾表示,企業未能做到醒目標識轉基因信息,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包括我國在內,國際上有許多國家對于轉基因食品的信息標識都不盡完善。
比如,上述實行定量標識的國家盡管設定了閾值,但通常食品中的轉基因成分很難達到這個值,所以雖然屬于轉基因食品,但進行定量標識的國家卻很少進行標識。再如,我國的轉基因木瓜,其實并未列入我國首批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中。而這主要是因為目前我國農民小規模分散種植的木瓜仍占較高比例,農民直接到農貿市場銷售,很難做到對所有木瓜進行標識。標識的成本很高。
由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等部門聯合編著的《科學解讀公眾關注熱點》中也曾表示,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對哪些產品進行標識,是對標識的可能性、可操作性、經濟成本、監管可行性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的。當前,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完全做到,對所有的轉基因產品進行標識。
除此,科學界似乎也有不同的聲音。美國科學促進協會稱,轉基因作物是“有史以來作為食物供應的測試最為徹底的作物”。過去20年里,美國FDA評估發現,所有148種轉基因作物與其傳統對應品種實質等同,即兩者主要成分等同。因此,有科學家認為,轉基因作物與傳統作物區別僅是生產方法的不同,實質等同的產品,從科學性上來說,也就沒有了標識的理由。強制標識會給人“轉基因不安全”的暗示。而且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是通過安全評價得出的,即通過安全評價獲得安全證書的轉基因產品是安全的。因此,轉基因產品的標識與安全性無關。
同時,強制標識轉基因成分可能會帶來高昂的成本代價。如果要求標識,那么在生產、運輸、儲存、加工等各個環節都要區分轉基因和非轉基因品種,這就增加了成本。一項加拿大的研究表明,標識轉基因提升加工食物零售價格至少9-10% ,生產商成本的35-41% 。而所有這些增加的成本最終要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科普之路任重道遠
盡管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強制標識,需要考慮多種因素。但在公眾信心不足的情況下,做好轉基因食品的信息標識工作仍然意義重大。林祥明認為,“有些人反對轉基因,我覺得如果不喜歡轉基因,我們通過標識的方法,讓消費者清楚,消費者可以不買。當然實踐證明,這十幾年在中國,轉基因產品和非轉基因產品在市場上可以很好地共生。”
目前,美國公布了四種轉基因信息的標識方法,分別是:文字,圖案,二維碼,網站或電話。對此,林祥明也表示,我國可以加以借鑒,從而進一步保障我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誠然,大部分的普通公眾并不像科學家一樣,站在技術研究第一線。信息經過層層的傳遞和發酵,到達最后一公里時可能就已經走樣了。所謂“三人成虎”,且大部分民眾由于并不了解基因工程的基本操作與原理,不清楚食品安全評價的原則與過程,對于這只“虎”惶恐不已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知情權不僅僅通過轉基因食品成分的標識來體現,真正的知情權應該是讓更多人真正了解什么是轉基因技術,什么是轉基因食品。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選擇也才更具客觀性。
邱成超認為,大部分民眾不是專業人士,缺乏對于轉基因的科學認識和科學分析,主要還是從各種資訊里面來尋求答案,因此國家需要加強科普,讓民眾有更多的知情權,讓民眾對轉基因有更為深入和科學的認識。
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孔明對此也表示,當前我國快速地發展,使我們有一些領域走到了世界前沿,比如轉基因技術。但是,我們的社會發展到了一定程度,科學也到了一定程度,文化卻沒有走到一個創新性文化的階段。因此,技術的科普,輿論環境的引導都顯得格外重要。
另一方面,邱成超補充表示,既然國家堅持發展轉基因食品,就要加強轉基因技術的研發和監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廣上做到慎重,保證安全,增強民眾的信心。
高新技術的產生,解決了現代人們生活中的許多難題。但伴隨而來的爭議也越來越多。不僅僅是轉基因技術,通信技術的進步也曾讓人不安。網絡上曾有長期使用智能電子設備容易致使生長腫瘤的說法,暫且不論是否具有科學性。但就無數的高技術本身來說,它們是中性的。是否為人們帶來便利或損害,關鍵仍然在于利用手段。
科學家們也曾多次聲明,并非所有的轉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不同的轉基因生物包括以不同方式插入的各種基因。這意味著需要逐案評估各別轉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不能就所有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發表總體聲明。
但目前,在市面上得以流通并取得安全證明的轉基因產品,至今都尚未發現對人類造成了不良后果。如何讓轉基因技術“揭下面紗”,讓更多人正視和客觀看待轉基因食品,還需要科學家、官方人員、媒體甚至每一個普通人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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