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對外發布《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并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主要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規。
河南食品網訊 國家食藥監總局對外發布《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并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主要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規,明確規定可對網絡食品抽檢采取“神秘買家”的制度。(7月15日《京華時報》) 民以食為天。食品行業一插上互聯網翅膀,其快速發展的趨勢便不可阻擋。近幾年,網絡食品進入千家萬戶,尤其受到白領階層、學生族的青睞。據有關資料顯示,從2015年至今,約有200多起互聯網美食相關的投資事件,累計超過500億元人民幣。
“互聯網+食品”的方便、高效、快捷,給傳統餐飲業帶來大量的發展機遇。然而,網絡訂餐“只見圖片,不見實物”,質量無法保證、安全狀況堪憂、衛生狀況惡劣,甚至存在一店雙名、無證經營、地址“虛擬”等問題。
“食品安全無小事”,據媒體報道,陳先生訂一份9元的雞丁盒飯,送到后卻發現原料是碎雞肉,而且有明顯的異味;盧女士用美團外賣訂“小嘿冒菜”,卻從菜中吃出多只貌似蟑螂的蟲子。這些問題的存在,顯然與入行的“門檻”低、業主的自律意識差、監管不到位有莫大的關系。
事實表明:網絡食品的良性發展,既需要行業自律,更需要強有力的監管。7月14日,《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對外發布。在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食藥監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谞表示:“在互聯網的時代下,為應對在線購物的虛擬性,信息相對的不對稱,‘神秘買家’是一項很有用的監管措施。”
“神秘買家”其實是一種抽檢措施,是震懾不法賣家和第三方平臺的“奇兵”。由于賣家不能確知監管部門以何種身份、在什么時間節點買樣,在樣品上“動手腳”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抽檢的結果也就更真實、更公正。在保證食品安全上,“神秘買家”制度是有用武之地的。
然而,網絡食品經營主體多、涉及地域廣,違規手段又不斷“升級”。“神秘買家”制度雖好,卻不能把它當做唯一法寶。相關部門仍要抓行業行風、抓問責到頭、抓監管覆蓋、抓技術創新,把各種治理措施及時“跟上去”,決不能因“一時之得”而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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