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網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7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蜂產品,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方便食品,糧食加工品,酒類、水果制品共175批次,其中5批次內在質量不合格,內在質量不合格食品發現率為2.86%。其中對廣州市白云區松洲好家食品經營部多種商品抽檢中查出農藥違規使用。
不合格商品有:
廣東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來香橄欖乙二胺四乙酸二鈉‖0.12g/kg‖不得使用;
揭西縣青豪園食品有限公司香草欖乙二胺四乙酸二鈉‖0.11g/kg‖不得使用;
廣東億心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冰糖金桔乙二胺四乙酸二鈉‖0.40g/kg‖不得使用;
揭西縣鳳江綠野食品廠味道香欖乙二胺四乙酸二鈉‖0.13g/kg‖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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