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縣下洼鎮婦女李某從事燒餅生意,但在制作燒餅過程中超限量添加使用泡打粉。3月18日,社旗縣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李某拘役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
2015年7月初,李某開始在社旗縣下洼鎮一十字路口處擺燒餅攤,加工燒餅向群眾銷售。8月5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李某攤點的燒餅采樣抽查。經檢測,李某攤點所賣的燒餅中鋁的殘留量為150mg/kg,已經超出了國家標準。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在生產、銷售燒餅過程中,超限量添加泡打粉,足以造成食源性疾病,危害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鑒于李某當庭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且對李某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可依法適用緩刑。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新款兒童飲料Fruitizz 含糖量接近兒童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