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早起的市民意外發現:一夜之間,鄭州市天明路快車道上,有人丟棄了數百斤臭豬肉(如圖)。這已是近期的第二次了!半月前,這樣的事情就發生過一次,當時丟棄的豬肉有兩三千斤,不少被人撿走了。
? 河南食品網訊 3月20日凌晨,早起的市民意外發現:一夜之間,鄭州市天明路快車道上,有人丟棄了數百斤臭豬肉(如圖)。這已是近期的第二次了!半月前,這樣的事情就發生過一次,當時丟棄的豬肉有兩三千斤,不少被人撿走了。
對于這種行為,大河報記者多方詢問,諸多職能部門都表示“管不了”。而據記者查詢,此舉已涉嫌違法。
詫異:一夜之間,馬路邊扔了數百斤臭豬肉
昨日下午3時20分,鄭州市天明路與紅專路交叉口向北約300米路西的快車道上,很多路過的人都不得不捂著鼻子通過——這里的臭味實在令人作嘔。
臭味的源頭,是快車道上的一大堆豬肉。記者現場看到,這些肉有豬后腿、肋排、前腿等,目測已經存放了較長時間。這些臭肉塊放在一個破床墊上,旁邊還有不少建筑垃圾。
“肯定是夜里有人卸到這兒的,太缺德了!”附近一小區的門衛左師傅說,昨天傍晚這里還很干凈,今天一早就有了。
左師傅說:“第一次是在半個月以前,有人在這里扔了兩三千斤,還不算太臭,都被人撿走了……”
左師傅擔心,這些豬肉可能攜帶傳染病之類的,這樣隨意丟棄,會不會對過往路人及附近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無奈:問來問去,諸多部門表示“管不了”
對于這些臭豬肉,一路之隔的信基副食品市場的多家商戶均表示不知情。他們分析,有可能是周邊的冷庫干的,“應該是存放時間太長,變質了,貨主不想要了”。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向鄭州市金水區疾病控制中心反映了此事,其工作人員表示,處理這些豬肉不屬于他們的監管職責。
隨后,鄭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有關人士也明確表示,作為動物衛生監督部門,他們只負責監管正規的屠宰場,“出了屠宰場,我們就管不了了”。
此外,鄭州市、金水區兩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環保部門的工作人員也都表示,這不屬于他們的監管范疇。
當天下午,接到鄭州市110指揮中心的轉辦后,鄭州市金水區南陽新村城管執法中隊趕到現場。一位李姓負責人說,他們會阻止當事人隨意傾倒垃圾,但一旦傾倒后,他們只能督促環衛方面進行清理。
最后,事發地所在的南陽新村街道辦豐二社區網格長陳先生表示,他已與街道辦負責環衛工作人員進行了對接,將清理轉運這些臭豬肉。
說法:隨意丟棄涉嫌違法,最高可被追刑責
雖然諸多部門都表示“管不了”,但大河報記者查詢發現,隨意丟棄、傾倒來歷不明動物尸體、尸塊的行為,已經涉嫌違規違法,甚至涉嫌違犯刑法。
我國現行《動物防疫法》第75條規定,不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處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處3000元以下罰款。
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環境保護法》第49條規定,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尸體和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我國《刑法》第338條更是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晚9點多,該社區網格長陳先生向記者反饋稱,經向街道辦領導匯報,這些臭豬肉已全部被清理走。“說實話,我們也很無奈,你說跟我們關系到底有多大?最后都壓到我們頭上。”他說。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新款兒童飲料Fruitizz 含糖量接近兒童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