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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簋街仨餐館涉罌粟被立案調查 胡大餐館在列

發布日期:2016-01-22  來源:北京青年報   瀏覽次數:5432

 北京市食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唐云華介紹,目前對這五起案件都在深入調查取證中,將盡快查清違法事實,同時對食品原材料進貨渠道追根溯源。并將會根據調查情況,對五家企業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會吊銷許可證,并將相關案件通報或移送公安機關。

河南食品網訊


?  河南食品網訊 北京市食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唐云華介紹,目前對這五起案件都在深入調查取證中,將盡快查清違法事實,同時對食品原材料進貨渠道追根溯源。并將會根據調查情況,對五家企業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會吊銷許可證,并將相關案件通報或移送公安機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方通報35家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中含有罌粟殼成分,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北京簋街有三家店被立案調查,包括知名的餐館胡大。昨日,三家店均正常營業,胡大餐館負責人否認主動添加罌粟,懷疑是供貨商的調料有問題。此外,針對安徽宿州兩家“周黑鴨”產品涉嫌非法添加嗎啡等成分被公訴一事,周黑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回應稱,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在安徽省境內開店和經營。

  發布

  五家北京餐館被立案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打擊食品違法添加執法行動,發現35家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中含有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汀、蒂巴因等罌粟殼成分,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調查處置情況在官網上發布。

  通告稱,涉事35家餐飲服務單位中移送公安機關并已提起公訴的5家,其中2家為周黑鴨的經營店。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共20家,涉及遼寧省1家、上海市5家、江蘇省2家、浙江省1家、湖南省2家、重慶市6家、四川省3家。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在立案調查的10家,其中有5家為北京企業,分別為: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滇南福喜小吃店、西城區謝世榮炸雞店、北京胡大餐飲有限公司、北京珍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城區寶和居飯館。除了房山區良鄉滇南福喜小吃店、西城區謝世榮炸雞店,其余三家均位于簋街,其中胡大餐館生意非常火爆,僅在簋街就有5家店面。

  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關于“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的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2號),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飲服務單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犯罪偵查。

  探訪

  簋街涉事店家仍營業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來到簋街,發現三家涉事餐館都在正常營業。根據國家食藥監局的通報,胡大餐館被查出烤魚粉中含罌粟堿和那可汀。胡大總店的一名經理證實確實被查出罌粟成分,“但是沒事,我們積極配合調查。”

  隨后一位姓胡的女性負責人介紹,去年的八九月份,相關部門到店內抽查原料,一種烤魚的調料被查出有罌粟成分。但其稱檢測報告上顯示罌粟成分的含量非常少,“就像一斤水里的一滴油,非常微量”。這位負責人稱,這么微小的量意味著已經排除了人為主觀添加罌粟殼,可能是調料供貨商研磨機器或者其他設備上有殘留。

  簋街另外一家涉事店名為寶和居飯館。店內負責人吳先生稱,昨天自己電話不斷,親朋好友都來詢問,而大眾點評上也開始出現差評,讓他非常著急。吳先生稱被查的是一些牛蛙調料,但這是前一任廚師長采購的,而且并沒怎么用過。

  吳先生說,店內的原料都由前任廚師長采購,但因為意見不合,這位廚師干了兩三個月就走了,而他采購的調料之后也并沒有人用,但食藥監局過來檢查后發現了問題。

  根據官方公布的結果,北新橋地鐵站附近的淘蝦記被查出香料粉中含罌粟堿等成分,店里的負責人稱此事不好說,正在積極配合調查。

  說法

  周黑鴨聲明稱“躺槍”

  除了簋街的三家餐館被立案調查,在國家食藥監局的通報中,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鴨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橋區慧鵬周黑鴨經營店等5家餐飲服務單位,因經營的食品中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并已提起公訴。

  宿州市周黑鴨宿蒙路口店的鴨頭、鴨脖中被檢出含有罌粟堿、嗎啡、那可汀,宿州市埇橋區慧鵬周黑鴨經營店的鴨腿和鴨鎖骨中被檢出含有嗎啡。

  1月21日下午,周黑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聲明對此事做出回應。該公司表示,其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在安徽省境內開設任何以“周黑鴨”商標為名稱的門店或以“周黑鴨”為名的任何經營實體與經營行為。

  對于《通告》中提到的“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鴨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橋區慧鵬周黑鴨經營店”,這份聲明中稱,這兩家店與該公司“不存在任何關系”,并表示該公司將依法起訴并追究上述兩家經營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調查

  罌粟粉三百余元一斤

  21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在某大型購物網站上搜索發現,一家地址顯示在云南省某地的商家出售與“罌粒殼”、“罌殼”相關的多種產品。該商家在一款“大包裝殼香粉、云南殼粉燒烤火鍋底料罌粒殼”的產品介紹中描述稱,“本產品風味獨特、回味十足、越吃越想吃的感覺、吃了還想吃的味道”。而在“適用范圍”中,商家描述稱,“本產品廣泛應用于湯粉米粉、麻辣燙、燒烤、鹵制品等。”

  記者以買家身份聯系上商家,詢問是否有“罌粟殼”出售,對方回復稱“有”,并表示價格為“300元一斤”。

  而另一家出售名為“大殼粉、罌籽香”產品的商家介紹,自己家的這款產品“提味效果好”,并且用的人也多,“除了小吃店,燒烤店買的也多”。此外,商家向記者介紹,如果鹵制食品,“基本上25斤的料添加250克的產品”就足夠了,并表示該產品“主要是增香,不會有其他不好的味道和危害”。

  盡管國家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但一些商家卻屢屢觸碰“雷區”。2015年10月,本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面包房和網絡電商,公開出售“罌粟籽”面包、蛋糕以及罌粟籽產品,而一些自稱已經“滅活”的罌粟籽仍能發芽,且其中含有罌粟堿和嗎啡等成分。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院長、中國藥物依賴性研究所所長陸林教授介紹,罌粟殼或罌粟粉中含有嗎啡、可待因、罌粟堿、蒂巴因、那可汀等物,“長期食用,可能會致人成癮并產生依賴,對身體的內分泌系統產生損害,情況嚴重的會改變食用者的大腦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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