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1月1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并支持公眾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該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 河南食品網訊 為更好地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1月1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并支持公眾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該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辦法》進一步細化投訴舉報辦理程序。首先,明確轉辦要求。投訴舉報受理后,一般投訴舉報應當3日內轉交有關部門辦理;重要投訴舉報應當2日內轉交同級食藥監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辦法》明確承辦要求和辦理結果告知。投訴舉報承辦部門應當對投訴舉報線索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辦理,并在60日內反饋辦理結果;情況復雜的,經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30日;特別復雜疑難的投訴舉報,需要繼續延長辦理期限的,應當書面報請投訴舉報承辦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及時告知投訴舉報人及投訴舉報機構。
《辦法》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該辦法明確食藥監督管理部門對投訴舉報管理的職責,強調各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的具體職責;重心下沉,明確屬地受理原則。
同時,考慮到根據監管職責劃分,以及有些省(市)實行統一受理,該辦法規定投訴舉報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食藥投訴舉報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對食藥投訴舉報實行統一受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訴舉報人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提出投訴舉報。
此外,《辦法》進一步明確投訴舉報工作責任。該辦法規定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投訴舉報渠道及投訴舉報管理工作相關規定,投訴舉報機構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工作人員培訓教育,明確了投訴舉報機構和承辦部門工作準則和責任。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新款兒童飲料Fruitizz 含糖量接近兒童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