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平時去超市買水時可能都遇到這樣的情況,礦泉水、蒸餾水、礦物質水、蘇打水等擺滿貨架,讓人眼花繚亂。去年5月實施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規定,市場上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其中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志設立一個“緩沖期”,要求標簽標志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這種情況本月起將改變。
? 河南食品網訊 市民平時去超市買水時可能都遇到這樣的情況,礦泉水、蒸餾水、礦物質水、蘇打水等擺滿貨架,讓人眼花繚亂。去年5月實施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規定,市場上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其中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志設立一個“緩沖期”,要求標簽標志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這種情況本月起將改變。
然而,1月1日,記者在東區一間超市的飲用水區里,看到各類品牌飲用水10多種,其中以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居多。正在買水的陳叔說,現在飲用水品種太多,都不知道如何選擇了:“雖然各種各樣的水,但我覺得這些所謂的效果也只是宣傳而已。”
在城區另一間超市里,記者看到部分大品牌瓶裝水已經開始有新包裝在售,如某品牌的礦物質水除了更名外,已經加注了“加入了礦物質類食品添加劑”說明字樣。銷售人員介紹:“還有其他牌子標著礦泉水賣,但可能會越來越少,標簽牌子都在慢慢更換,標簽換完后符合新國標的,價錢都是一樣的。”“礦泉水”即為天然的帶有礦物質元素的飲用水,而“礦物質水”所含的礦物質則是人為加工食物添加劑,但名稱上卻很容易與礦泉水混淆,所以被禁用。
按照要求,除了天然礦泉水有另行國家標準外,其他的包裝飲用水都統一實行新國標,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包括 “蒸餾水”、“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等,都將被禁止出現在包裝水的外包裝標簽上。如蘇打水這類產品則必須要在產品名稱周圍標志 “有添加食品添加劑”等類似說明字樣。市民李先生認為,這樣統一分類有助于消費者辨別產品,不受廣告宣傳影響,“其實大家都知道覺得水并沒有明顯區別,商家搞這么多名堂,會在一定程度上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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