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晚報報道了市民李先生在大張購物廣場老集店(以下簡稱大張老集店)買到問題醬菜,超市提供的產品質檢報告問題重重一事。問題醬菜為何能進入除大張老集店外的其他門店?7月的檢驗報告,能作為生產日期在10月的產品質量合格的依據嗎?
? 河南食品網訊 近日,洛陽晚報報道了市民李先生在大張購物廣場老集店(以下簡稱大張老集店)買到問題醬菜,超市提供的產品質檢報告問題重重一事。問題醬菜為何能進入除大張老集店外的其他門店?7月的檢驗報告,能作為生產日期在10月的產品質量合格的依據嗎?
超市拒不配合,工商部門只好去其總部調查
昨日上午,市工商局老城分局老集工商所工作人員說,4日向大張老集店去函,要求其提供有關問題醬菜的貨品報表、生產廠家等信息材料,對方一直拖延,至今仍未報送相關材料。鑒于大張老集店對執法部門不配合,昨日下午,執法人員已經前往大張集團總部展開調查。
此前報道中提到,問題八寶醬的生產日期為今年10月2日,但其生產廠家——杭州匯瑞食品有限公司早在2014年8月21日就已更名;大張老集店提供的問題八寶醬檢測合格報告也涉嫌造假。
“這款生產廠家早已不存在、檢測合格報告還涉嫌造假的八寶醬,為何能進入超市,且該廠家生產的醬菜還在大張其他門店銷售?”李先生對此質疑。供貨商李某承認,自今年7月起,他開始給我市多個大張門店提供由杭州匯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菜。
用7月的檢驗報告,證明10月生產的產品
李先生不解:超市提供的是7月的檢驗報告,但問題醬菜是10月生產的,憑一份7月的檢驗報告能證明10月生產的醬菜合格嗎?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負責人稱,所有批次的食品都需要廠家自檢合格后才能進入市場,質監部門還會對其不定期抽檢,但不管是自檢還是抽檢,檢驗報告僅能證明所檢測樣品的批次情況。大張老集店用7月的檢驗報告,來證明10月生產的醬菜質量沒問題,這樣的證明本來就荒唐,更何況該檢驗報告還涉嫌造假。
“消費者對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有知情權,銷售者有義務提供對應產品的相關真實資料。”老集工商所所長賈瑜峰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等有關情況。如果您在超市購買到有疑問的商品,可以要求超市提供以上手續,對方若不予提供,可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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