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網上農家自己包裝并售賣的糯米糕、微店店主在廚房里做出來賣的盒裝手指餅干、只接訂單和配送而自己不生產加工食品的“餓了嗎”……這些五花八門的新興食品經營業態,即將走出監管真空地帶。國家食藥監總局近日發布《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辦法》明確,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否則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
這項很有可能在近期落地的新規,讓不少相關經營者“嚇”出一身冷汗,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申辦過任何食品經營許可。
如果《辦法》落地,意味著上述網絡食品的經營者有可能屬于未經許可經營。不過由于《辦法》可能要進行完善、尚未施行,一些新興業態是否要辦許可還很難說。
上海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舉了一個微店的例子,即使是在立法機構和監管部門內部也有爭議,有人認為微店對應的消費者有相對的局限性,并不像“餓了嗎”、“淘寶”這樣的平臺針對的是不特定的公共人群,所以微店上買賣食品的行為,更像是構成一種民事法律關系,而不屬于行政管理的范疇。
至于“餓了嗎”、“淘寶”這樣的平臺,大多數人的觀點比較統一:雖然其本身不生產加工食品,但畢竟提供了網絡平臺,是食品銷售實際發生的地方,應當取得相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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