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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食品網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病死豬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生豬屠宰要在專門的屠宰點,宰前、宰中、宰后要層層檢驗檢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場。然而,在近日福建高級法院公布的保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中,死豬流向餐桌的案件讓人觸目驚心。
據悉,案件中流向餐桌的病死豬沒有產地檢疫合格證明,也沒有進行宰前、宰后檢疫。但因檢疫點負責人收了點好處,檢疫合格證便可隨便開。在正規屠宰點批量宰殺,有正規的檢疫合格和出境手續,犯罪分子將病死豬肉大量銷往廣東、江蘇、福建、河南、浙江等。一些食品公司、凍肉批發商、鹵料生產商等長期大批量采購這些病死豬肉。盡管上下游涉事方很多,但卻鮮有被追責的。
病死豬上桌的案件頻頻發生,主要原因在于打擊銷售病死豬肉犯罪鏈條存在取證方面的難題,同時,從上游的養殖戶、豬販,到下游的攤販、餐館、食品加工企業被追責的并不多。因而,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再嚴的法律再重的刑罰都不能給他們以震懾。
小編認為,只有在破獲案件后,倒查病死豬肉來源、去向,嚴肅追究大量出售、購買病死豬肉的養殖戶、餐館經營者等人員責任,提高違法成本才能真正震懾不法分子。同時,對于不履行監管職責、導致病死豬流入市場的人員要問責,特別是對收受犯罪分子賄賂,為收購、銷售病死豬肉提供便利的公職人員要嚴懲,才能堵住病死豬上座的缺口。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建立起完善的肉制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
通過信息技術實現對肉品從“繁殖-飼養-屠宰-加工-冷凍-配送-零售-餐桌”全流程各個環節的可追蹤性與可追溯性,確保肉食品供應鏈每一個環節,尤其是屠宰和加工環節的信息準確性。通過建設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實現豬肉從生產源頭到流通環節的全程可追蹤,不僅能有效監管肉品安全問題,還能在安全問題發生時揪出涉事者,追究其責任。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豬肉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順追流向,逆查來源,實現肉產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才能真正讓死豬讓不了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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