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追責!
西峽縣“里應外合”確保從車間到餐桌上的安全
河南食品追溯訊 日前,西峽縣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魏在坤等3名嫌疑人批準逮捕。“從質監部門查處到檢察機關批捕,只用了3天時間,這是‘兩法銜接’有效運行的結果。”西峽縣檢察院檢察長梁志敏介紹。
為確保食品安全,2月初,西峽縣公安、工商、食品監管等負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機關,對縣城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開展突擊檢查,7家店鋪廠家被作出罰款處理。該縣檢察院根據“兩法銜接”信息平臺,認定其中3件3名犯罪嫌疑人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業原料,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的鹵豬肉、綠豆芽、桃酥糕等,已達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標準,遂監督行政執法機關予以移送公安機關立案。
“監管執法中存在的產品質量違法問題發現難、質量違法行為查處難、質量違法調查取證難、質量違法犯罪打擊難等‘四難’問題,導致質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順暢,存在移送難的問題,未能形成打擊震懾違法犯罪的整體合力,難以有效震懾產品質量違法犯罪行為。”梁志敏說。為破解“兩法銜接”不到位這一短板,2014年,該院以“里應外合”新思路,使“兩法”真正實現無縫對接。
“里應”即建立健全由反貪、反瀆、偵監、控申等部門相互接應、橫向聯動的協作機制,“外合”即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兩類執法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該院與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五家聯手,相繼出臺了《行政執法機關不移送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責任追究制度》、《關于聯合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明確了案件移送標準、移送程序、移送材料等。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平臺,明確了行政執法錄入范圍、錄入時限、案件移送時限、案件辦理、案件監督等,實現信息共享。公安機關定期向行政機關通報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查處情況;檢察機關定期向行政執法機關通報立案監督、批捕、起訴有關行政犯罪案件方面的情況。
立足內在部門不同職責,該院出臺了《打擊違反食品安全犯罪工作聯動協作實施意見》。“反貪、反瀆、控申、偵監等部門,樹立一盤棋意識,在各自環節發現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線索要強化溝通,做到線不漏報、案不漏人、人不漏網。”該院副檢察長王征介紹。
去年以來,該院通過內外聯動銜接機制,監督有關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5件7人,批捕各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6件12人,查處食品安全背后的瀆職犯罪2件2人,在案發地提起公訴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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