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質量關乎每一個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當食品安全出現問題似乎一切都是免談。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質量關乎每一個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當食品安全出現問題似乎一切都是免談。
但是,食品行業的不法商家卻不斷挑戰著消費者的情感承受力,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重重,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以致有人發出“我們今天還敢吃什么”的感嘆。
通常在人們的印象中,假冒偽劣及問題食品常常與諸如“黑工廠”、“黑作坊”和“黑窩點”或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字眼相連。但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除了越來越多外,還變得越來越“大牌”,一些大企業、知名企業甚至龍頭企業也紛紛卷入各種質量安全的漩渦。
最近的速成雞和前年的健美豬這些嚴重危及食品安全的名詞居然都與中國食品領域中的巨無霸企業、中國最大的肉類加工基地——雙匯集團如影隨形。還有消費者接二連三地在雙匯火腿腸里吃出“彈簧”、“活蛆蟲”、“長毛”等齷齪骯臟的東西。
專家指出,建立食品安全和放心食品應該從大企業、正規企業抓起,為此,本報特別推出《食品安全防不勝防?》、《“雙匯”質量隱患不斷 趕走健美豬又飛來速成雞》、《雙匯火腿腸里又吃出“黑心棉”》以及《監管與責任》等系列報道,全面梳理當前食品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作為肉類加工龍頭企業雙匯集團連續發生的食品質量安全隱患并探尋解決辦法。
本著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國家先后出臺多部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就在近日,國務院還發布《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
“不是餓死,就是吃死”
一直被食品安全新聞困擾的家庭主婦張曉敏的說法也許有些極端,卻也說明了當下中國食品安全狀況的嚴峻性。
食品安全陷阱密布
剛剛跨入2013,便有羊湯事件爆出。
據《揚子晚報》報道,因成本限制而清湯寡水的羊湯,經羊肉香精、增白劑、大骨高湯添加劑等“料”改造后,便變成湯白味濃的鮮湯。其中一種增白劑還含有二氧化鈦,二氧化鈦是添加劑,可以做化妝品用,食品也有,但是沒有加肉、湯里面的,長期使用對腎、胃不好。
但羊湯事件并未引起多大關注,除了因為食用人群較少之外,更因為,與此前爆出的種種食品安全事件相比,這實在算不上什么。
人們已經很無奈的“見多識廣”了。
地溝油問題至今仍未徹底解決。
地溝油,本應在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卻被利欲熏心的人們將其打撈加工,搖身變成餐桌上的“食用油”。他們每天從那里撈取大量暗淡渾濁、略呈紅色的膏狀物,僅僅經過一夜的過濾、加熱、沉淀、分離,就能讓這些散發著惡臭的垃圾變身為清亮的“食用油”,最終通過低價銷售,重返人們的餐桌。
“地溝油”危害極大。一旦食用“地溝油”,它會破壞人們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嚴重后果。所以“地溝油”是嚴禁用于食用油領域的。
2011年9月13日,中國警方全環節破獲特大利用“地溝油”制售案。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等六大環節的一條地溝油黑色產業鏈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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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全國糧油標準化委員會油料和油脂工作組組長、武漢工業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何東平稱,幾乎每個人都有可能吃過地溝油。按他估計,目前我國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溝油有200萬至300萬噸。而國人一年動物和植物油消費總量約2250萬噸。
“我可以不去吃路邊攤,可以不去吃小飯店,可是我在家也要用油啊,現在是一些品牌產品也是地溝油,或者說是一些地溝油打著品牌產品的幌子在銷售,我怎么辦?我自己根本無法分辨啊。”張曉敏又氣憤又無奈。
如今,利用地溝油生產柴油、航空油等依然未取得重大實質性進展,而這些骯臟的財富必然不會安靜流淌在地溝中,如果不能流向合適的地方,那它必然還會流回人們的餐桌,只不過更隱蔽。
就食品安全而言,地溝油不是個例。
央視最近又爆出了速成雞新聞,被各種抗生素“喂”大的問題雞紛紛流入各大食品加工企業,其中不乏肯德基[微博]這樣的大企業,然后再進入消費者之口。
而在這之前,從三聚氰胺奶粉到皮革老酸奶、從毒膠囊到毒韭菜、從藥殘茶包到性早熟牛初乳……有毒食品似乎已經無孔不入。
但最令人擔心的是,這些有毒食品不僅出自黑作坊,有的甚至出自大企業。
雙匯便是令人擔心的大企業之一。
從瘦肉精事件開始,蛆蟲事件、黑絮事件、菌落超標事件、發霉事件、最近的速成雞……一系列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問題屢屢見諸報端。
監管不力懲治不力
為什么有毒食品能夠大行其道?難道我們的食品安全完全不設防嗎?
事實上,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監管條例,我們都有詳細設置。
目前對于食品安全的監管實際涉及多個部門,包括衛生、質量監督、工商管理、環保、市政、城管、公安等。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劉銘指出,食品在生產環節屬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管理;進入餐館環節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理;流通環節屬工商部門管轄;餐廚垃圾回收歸口市政部門。只有最后形成公共安全威脅才涉及公安部門。
在相關法律法規的設置方面,也相當全面。
中國有專門的《食品安全法》、《農產品(6.02,-0.09,-1.47%)質量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諸多安全條例。
而最嚴厲的,應該算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針對食品安全犯罪列出的處罰措施。
刑法修正案(八)沒有廢除刑法中“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種直接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最高法定刑分別可達到無期徒刑和死刑的規定,但修改了部分措辭,加大了處罰力度。
對比《刑法》,《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可以單處罰金的規定,法院對犯罪單位判處罰金的同時必須對責任人判處自由刑。同時,加重了處罰標準。按照《刑法》,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也可以判處一至六個月的拘役。《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至少判六個月有期徒刑。修正案還取消了罰金的最高限額。
在兼管方面,修正案(八)將食品監管方面的瀆職犯罪單列出來,并將最高法定刑從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了10年。
可是所有這些,都沒能讓有毒食品消失。
為什么?這么多部門,這么多法律法規,為什么就管不住一張嘴?
雙匯瘦肉精事件發生后,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說:“此次事件突出地暴露了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一些監管部門和一些監管人員存在嚴重的失職。”
也就是說,我們不缺依據,更不缺執行人,但我們缺的是嚴格落實法律條文的各監管部門執行人。
就以最近央視爆出的速生雞事件為例,幾乎每一個質檢、監督的把關環節都形同虛設。
按照農業部《肉雞飼養管理準則》,肉雞在送宰前7天必須停用一切藥物。但事實上,養殖戶通常只停藥3天,沒有人監管。
在餐飲公司設置的各個檢驗環節,多是走過場,來自官方的監管,也基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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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為什么監管會形同虛設?
應該說,對失職人員懲罰太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不妨回憶一下幾年前的三鹿事件,“三鹿事件”引燃一輪官員的問責風暴,但問題官員隨后紛紛東山再起。
據相關報道,國家質檢總局原局長李長江引咎辭職,后以全國 “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專職副組長的身份露面復出;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被處分后,調任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行政級別為正廳級,較其在質檢總局時升了半級——不降反升;2009年3月,河北省紀委決定給予該省農業廳原廳長劉大群記過的行政處分,但早在2008年11月,涉及“三鹿事件”的劉大群就已從河北農業廳調任邢臺市擔任市委副書記,后當選邢臺市市長……
既然安全事件并不與前途息息相關,也就不難明白監管部門為何如此不給力了。
那么,涉事企業呢?為什么許多涉事企業會一犯再犯?同樣是懲罰太輕了。
三聚氰胺事件,案發于三鹿,包括蒙牛、伊利在內,乳業幾乎全行業失陷。結果如何?三鹿垮臺,但其他乳業公司影響甚微。
于是,僥幸逃過一劫的蒙牛在之后又爆發了過期奶、黃曲霉毒素等食品安全事件。
與中國不同,在重典整治食品安全方面,韓國相當嚴厲。
2004年初,韓國出現了“餃子風波”。當時,有人披露一家餃子餡生產公司用變質的蘿卜做成餃子餡,然后銷往餃子制作公司,流入市場。韓國民眾紛紛要求企業回收劣質產品、嚴懲違法企業和個人。
政府也在“餃子風波”后修改了食品安全法規,加重了對制造和銷售有害食品的懲罰力度。首先,加大對假冒名牌食品的處罰,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其次,制作、銷售劣質食品的個人會被定為“保健犯罪”,所處刑罰最高可到10年,罰款2億韓元(約合143萬元人民幣)。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公司,除吊銷營業執照以外,10年內禁止再重新營業。
“只有像韓國這樣直接讓問題企業關門,我看企業才會怕。”張曉敏表示,“要是中國也這樣狠心治,一定能治好。”
寄望于嚴懲,這是人們最普遍的思路。
在今年深圳市政協會議上,食品安全是最熱的話題。政協委員曲敬來提出,應該像出臺嚴厲的交通法規一樣出臺嚴厲的食品安全法規,對于食品問題要敢于亮紅燈。
社會責任觀念淡薄
要杜絕毒食品,就要嚴監管,就要嚴懲涉事企業,這是最基本的思路。
那除此之外呢?
重點治亂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則是需要企業加強社會責任感。
而這,恰恰是當前許多企業最缺乏的。
每年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是上市公司的必選動作,以什么樣的態度來撰寫,則真實反映了“社會責任”幾個字在企業心中的分量。
資料顯示,三全食品(25.28,-0.19,-0.75%)、雙匯發展(66.60,0.11,0.17%)等企業,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的社會責任報告除了數字和某些事件有區別外,報告中的表述格式完全一樣,撰寫者甚至未作任何調整。在瘦肉精事件爆發的2011年,雙匯發展在其撰寫的社會責任報告中,甚至對此重大安全事件只字未提。
事實上,像雙匯、三全那樣對待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并不在少數。
第五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國際研討會剛剛結束, 《金蜜蜂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研究2012》同期發布,報告顯示,此次研究1001份報告,整體平均得分為49.63分。其中,65.9%的報告能夠客觀、中立的表達企業履責實踐,有24.9%的報告平衡性較好,向利益相關方披露自身的負面信息,而這,意味著近8成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未向利益相關方披露自身的負面信息。
瑞森德企業社會責任機構創始人段德峰曾向媒體指出,“報告寫得好的企業,還是管理層重視,如果管理層不重視,靠底層員工來推動是很困難的。如果讓企業加強對社會責任報告的認識,還需要公眾和媒體向公司施加壓力,不能完全指望公司自覺去認識。”
有專家指出,企業之所以能夠如此漠視社會責任,根本原因在于社會關注度不夠。
好在,情形正在悄悄發生改變。也許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關注度的上升將會倒逼企業切實擔起這份沉重的責任。
日前,清華大學和羅德公司在北京聯合發布了第四期《快速消費品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指數報告》。
報告撰寫組2012年總共收到了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011份有效問卷。總體來看,消費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關注度連續4年呈上升趨勢。
其中,在快速消費品行業(簡稱快消品行業)數據中,匯總“非常關注”和“比較關注”的人群比例為65%,遠超過不關注的人群比例1.3%和不太關注的人群比例6.2%。
但公眾對快消品行業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評價不高。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國內快消品行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表示“非常滿意”和“比較滿意”的公眾分別為3.3%和26.5%,43.9%的公眾持“一般”態度。
公眾對國內快消品行業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評價不高。71.1%的公眾認為國內廠商比國外廠商表現差。
曾經,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是兩條平行向前的河流,但隨著自由開放新媒體時代的到來,這一情形也將發生改變。
《快速消費品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指數報告》指出,企業聲譽危機高發期將全面到來。如何在新媒體環境下管理企業品牌聲譽,成為企業必修課。
67.8%的被訪者表示,若快消品廠商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做得很好,他們會“優先購買這個公司的產品”;65.8%的被訪者表示會“推薦他人購買這個公司的快速消費品”;47.1%的人表示會在社交媒體(微博、網站)上發表對企業的正面評價或轉發微博。
也許,仍有很多企業尚未意識到這一點,但毋庸置疑的是,能否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對于企業而言不再無足輕重,而是性命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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