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抽檢水果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6類食品178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指標。
不合格食品涉及3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吐魯番市高昌區帕夏阿依木快餐店使用的餐飲具(盤子+碟子),和田市和田華豫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大白盤(復用餐具),伊寧市冉記火鍋城使用的復用餐具。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大腸菌群的檢驗標準為不得檢出。
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加工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19年第10期)2019年 第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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