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啟動運行全市首個進口非冷鏈集裝箱集中監管倉
經過前段時間緊張籌備、建設和試運行,芝罘區啟動運行全市首個進口非冷鏈集裝箱集中監管倉,全面強化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自接到上級建倉任務后,區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火速集結力量,部署、調度、協調集中監管倉建設各項工作,短時間內建成了設施齊備、功能齊全、符合規范的監管倉。”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協調科科長張立堯介紹,前期,芝罘區有關部門單位堅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既管當前、又管長遠的原則,現場走訪摸排和統計全區進口集裝箱貨物數量、種類、儲存條件、分布等情況,綜合考慮現有條件、周邊交通、配套設置等因素,依托臥龍園區已有場地和倉儲設施,在盡量減少企業負擔的前提下,選址機場路南車門路段改造并建設集中監管倉。目前,監管倉已建成,專倉總面積約5500平方米,根據用途不同,內部分為等待區、消殺區、靜置區、問題貨物暫存區,另外分別建有直接接觸貨物人員閉環生活區、駐倉監管人員辦公區、集裝箱進入通道和貨物靜置后運出通道,能夠滿足對非冷鏈進口貨物消殺要求。現已對兩批從國外進口的床墊、紅酒等集裝箱貨物進行消毒消殺,并存放在靜置區。“集中監管倉主要用于接收外輸入的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實施入倉核酸檢測、集中消毒、集中靜置等管控措施,既有效緩解區內企業因靜置期產生的倉儲空間不足壓力,也為企業節省消殺環節、作業人員閉環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成本,確保進口非冷鏈貨物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張立堯說。
根據相關規定,自監管倉運行之日起,凡是進入芝罘區的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一律進倉,按操作規程進行消殺、靜置十天、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集中監管倉出具《芝罘區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并在“山東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統”錄入后,方可出倉進入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企業或貨主要特別注意,該證明與貨物同行,要留存備查,沒有出倉證明的進口集裝箱貨物,一律不得進入芝罘區內生產、銷售、使用。
“芝罘區抽調區市場監管局、區衛健局、區住建局、區工信局、區商務局等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組成駐倉監管,實行24小時駐倉監管,具體承擔專倉日常監管工作。”駐倉監管組負責人巫建軍介紹,目前,監管倉已建立提前報備、入倉登記、全面消殺、核酸檢測、分區存放、問題處置、合格放行的集中監管倉運行機制,制定進口貨物提前24小時報備預約的管理規程、進口貨物運輸的管理規程,制定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進口貨物存儲、涉陽進口貨物處置、人員防護、健康監測等管理規程,同時使用“山東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統”,做好線上、線下均可運行的兩手準備,制定、規范線下流程,做到專倉可正常運行,確保全流程可追溯。此前,邀請疾控防疫專家,組織集中監管倉從業人員和駐倉監管人員進行培訓,講解24小時提前報備預約、貨物封閉運輸、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貨物存儲等管理規程,指導監管倉符合標準,規范運行。監管倉由第三方機構運營,對進口非冷鏈貨物進行全面消殺,靜置10天以上,對駐倉人員實行集中住宿、集中餐飲、集中管理,每天做核酸檢測,讓進口非冷鏈貨物風險降到最低。另外,對檢測出的陽性貨物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進行逐級上報,并按照流程做好問題貨物的后處置工作,確保流入市場貨物不出問題。
芝罘區將對不按要求入倉靜置、不如實申報進口貨物信息、不提前24小時報備、不對進口集裝箱貨物進行預防性消毒等“九不”行為,依據魯指辦發﹝2022﹞64號文件規定處理;致使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步,芝罘區將進一步完善集中監管倉入倉出倉預約、消殺檢測、靜置期制度,促進專倉安全、高效、規范運行,切實提升進口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能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壹點號看芝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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