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網訊:近日,河南鄭州。一男子反映在網上購買悅來悅喜綠豆冰沙團購后,線下核銷拿到一杯綠豆冰沙飲用時,覺得口感不對,于是拆開后發現綠豆冰沙已經變質發臭,并且發現生產日期為7月1日,保質期只有20天,而自己購買時間是7月22日。男子稱門店第一次提出賠償200元,在拒絕后門店追加賠償至500元,再次拒絕后,門店改變態度,堅持以商品十倍價格賠償,總計30元,但自己希望按照食品法規定,進行賠償。對此,#悅來悅喜回應男子買到過期綠豆冰沙#,過期產品都會提前下架,經門店核實后會有專人聯系處理,后續也會加強對食品保質期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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