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海市寶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寶山市監局”),認定南樂縣木倫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生產的“木倫河夢龍”冰淇淋與和路雪(中國)有限公司生產的“夢龍”冰淇淋包裝、裝潢相近似,屬混淆行為,并分別對5家經銷商、店鋪銷售“木倫河夢龍”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對此,南樂縣木倫河食品有限公司并不服氣,認為“木倫河夢龍”包裝與“和路雪夢龍”有顯著區別,于是將寶山市監局訴至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要求撤銷處罰決定。
兩種冰淇淋的包裝、裝潢是否容易混淆?原告的訴請會被支持嗎?11月25日,上海寶山法院對上述五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目前還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木倫河夢龍”不服處罰?
原告訴稱,自家生產的“木倫河夢龍”冰淇淋亦是注冊商標,包裝與“和路雪夢龍”有顯著區別,兩者關聯性較小,識別度較高,不會使消費者發生混淆,被訴五份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保護了“和路雪夢龍”在上海區域的市場,實現了個別品牌的市場壟斷,嚴重干擾了市場的正常選擇,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利,故訴請予以撤銷。
對此,被告寶山市監局認為,被處罰人的銷售行為已經發生,事實上已經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包裝裝潢權,寶山市監局進行案件調查的時候,相關產品都已銷售完畢,也就意味著已經沒有辦法進行改正。
此外,5個當事人作為冰淇淋的經營者,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消費者可以分辨不出來,但他們作為專業的食品經營者理應分辨出來,他們即使沒有主觀上的故意,也有主觀上的過失。寶山市監局認為其行政處罰決定程序合格,認定事實清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三人和路雪(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路雪公司”)認為,和路雪公司的“夢龍”商品經過長期的推廣使用,已經構成有一定影響的產品的包裝裝潢,而本案原告所生產的商品侵犯了第三人的包裝裝潢權,屬于惡意抄襲。因此,和路雪公司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請。
兩者包裝容易混淆嗎?
那么,兩者的包裝裝潢究竟有多相似?
原告認為, “木倫河夢龍”和“夢龍”的包裝與裝潢有很大差別,比如商品包裝底色有差別、文字位置有差異、圖案位置不一致、包裝袋背面設計有區別等。原告還認為,品牌包裝上的“M”圖案也有較大差異,“木倫河夢龍”的標識是由藝術字體“M”加上一個半月形圖案的包裝以及“木倫河”字樣,而“夢龍”的標志是用一個圓形加上一個注冊商標。
因此原告認為,普通消費者只需要施加一般的注意,便可以分辨出兩種產品。
和路雪公司則認為,“夢龍”1993年就進入了中國市場,經過長期的推廣和使用,已被消費者熟知,盡管包裝歷經幾代更新,但都是在細節上進行調整,整體風格和主要元素已為人熟知。
而“木倫河夢龍”與“夢龍”的包裝、裝潢在色調、布局等方面都存在近似。如,“夢龍”和“木倫河夢龍”包裝上的主要視覺元素,都是在“M”圖形外側加了一個圓框,唯一區別在于和路雪品牌的“夢龍”加的是整圓,而“木倫河夢龍”是一個3/4的圓,但這僅是細微差異,給消費者的印象其實是一致的。
和路雪公司表示,事實上,商標法中認定商標近似,應當采用“隔離比對”原則,而不是將兩個商品放在同一個畫面下去進行比對。因為從實際情況來說,消費者進行選擇商品的時候,是非常迅速的一個過程。尤其對于冰淇淋商品,消費者采購時基本都是在社區的小賣部或者是商超,對于采購的注意力是沒有其他貴重產品的注意力高的,所以在一般的情況下容易導致混淆誤認。
寶山市監局則認為,夢龍的包裝有顯著的特點,比如背景底色根據不同口味進行調整和配色,如香草口味是深棕色,抹茶口味是墨綠色,而“木倫河夢龍”和“夢龍”冰淇淋的包裝在包裝元素的構成、布局、大小比例及配色方面,都與“夢龍”冰淇淋高度相似。
庭審中,記者還了解到,原告關聯公司除了“木倫河夢龍”,還注冊了“木倫河德芙”“木倫河明治”等商標。
原告稱,“木倫河夢龍” 是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發售,之所以在商標和包裝上都采用了“夢龍”字樣,是因為“夢龍”是一種文化。
對此,寶山市監局則認為,“夢龍”并非固定的中文詞匯,而是和路雪的“夢龍”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時音譯過來的,將“夢”和“龍”兩個字放在一起,作為詞語使用沒有確定的含義,正是和路雪公司將“夢龍”兩個字作為冰淇淋品牌使用,這才有了相關的知名度。
此外,寶山市監局還表示,原告的關聯公司——杭州冰師傅啟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但注冊了“木倫河夢龍”還注冊了“木倫河德芙”“木倫河明治”“冰師傅士力架”等。
庭審中,法官詢問原告方:“‘木倫河夢龍’是2021年才投放市場的,你方在投放市場的時候知不知道和路雪有一款‘夢龍’冰淇淋?”
原告方:“我們先進行過商標注冊,我們認為商標注冊過后,合理使用這個商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法官:“原告解釋‘夢龍’是一種文化,法庭注意到原告方同時注冊了‘木倫河德芙’‘木倫河明治’,這又是出于何種考慮?”
原告方:“這我們就不清楚了,我是代理是我們這一塊(木倫河夢龍)的。”
值得一提的是,和路雪公司在庭審中提到,今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對商標“木倫河夢龍”作出無效宣告,理由為“已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之情形”。
有消費者發帖稱將兩者混淆
“木倫河”究竟是什么來頭?
記者在天眼查平臺了解到,原告南樂縣木倫河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木倫河食品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在庭審中,原告方介紹,“木倫河”品牌也是知名冰淇淋品牌,在電視劇中也有廣告植入。
那么,消費者到底是否能輕松辨別“木倫河夢龍”和“夢龍”的包裝?
記者在小紅書平臺發現,有不少用戶發帖稱自己誤將“木倫河夢龍”當成“夢龍”買回了家。
一名消費者曾在今年6月發布名為“雪糕貴就算了,竟然還有假的”的博文稱,“竟然跟真的一個價格,找(小超市)老板,老板竟然說這就是真的”。
在評論區,該消費者解釋稱“我以為木倫河是口味的名字,還以為出了新口味”。
記者從上海寶山法院了解到,目前該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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