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7號)
發布日期:2022-01-28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176
河南食品網訊:
市場監管總局2021年11月12日發布的《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4號〕,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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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檢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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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貓饞來香旗艦店(經營者為河南復多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王橋鎮張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生產的貢麻花(油炸糕點),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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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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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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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商丘市民權縣王橋鎮張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貢麻花(油炸糕點)60袋,規格:70gX12包/袋,生產日期:2021-7-26,銷售給河南復多貿易有限公司25袋,其他35袋零售賣給了消費者,貨值金額840元。企業及時發布召回通告,沒有產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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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縣王橋鎮張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條“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本條例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條例規定,小作坊和小經營店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一)生產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之規定,民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不得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貢麻花(油炸糕點),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840元。2、罰款人民幣1216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民市監處罰〔2021〕食3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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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營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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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河南復多貿易有限公司從商丘市民權縣王橋鎮張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購進該批次不合格貢麻花(油炸糕點)300包,規格70g/包, 生產日期:2021-7-26,已全部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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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復多貿易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三)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但該企業能夠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河南復多貿易有限公司免于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睢市監處罰〔2021〕V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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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因排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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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排查分析,造成該批次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生產麻花后未對油炸鍋內的油及時清理,放置在鍋內時間長,未封閉嚴,與空氣接觸導致過氧化值超標。企業已作出以下整改:立即對該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再生產時全部使用新油生產,購買過氧化值快檢測試紙對產品原料油過氧化值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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