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發布日期:2020-10-03 
來源: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409
河南食品網訊:
近期,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糕點、飲料4大類食品12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2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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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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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陽縣鴻運超市有限公司1批次蝦尾,其中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0.740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國德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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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陽縣新城區含媛便民超市1批次綠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1.08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聚谷檢測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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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陽縣新城區營營超市1批次黃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0508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聚谷檢測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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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鄉縣第一中學第二食堂1批次饅頭,其中鋁的殘留量(以Al計)檢出值為144m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新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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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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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原陽縣、新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樣品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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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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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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