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屢教不改?茄子一公斤賣32塊,大商集團再被處罰50萬元
發布日期:2020-02-02 
來源:河南日報客戶端   瀏覽次數:3992
河南食品網訊:
1月31日,記者從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商新瑪特)因推動蔬菜(青茄子)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被行政處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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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1月27日,網友曝光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蔬菜區青茄子1月26日價格過高,接舉報后,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執法人員迅速前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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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1月26日,大商新瑪特在全國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在青茄子進價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從10點營業開始至13點39分,青茄子的銷售價格從15.96元/公斤增至32元/公斤,在短短3個多小時內,青茄子價格翻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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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行為涉嫌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進行了立案調查,并向大商新瑪特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其罰款50萬元。目前,該案正按照程序依法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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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加強食品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及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的價格監管和安全監管,自1月23日起先后發布了《2020年春節消費警示》《關于穩定口罩等醫用商品價格的提醒告誡書》《關于堅決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的通告》,節日期間不間斷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禁以次充好、哄抬物價,維護市場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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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告誡全市所有經營者,一定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規范經營,切實承擔疫情防控應有的社會責任。也歡迎廣大群眾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及時通過12315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嚴懲不貸,共同為抗擊疫情營造安全、穩定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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