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竹一商家賣假茅臺被罰 4瓶7600元賠了3萬余元
發布日期:2019-05-09 
來源:四川新聞網   瀏覽次數:2230
河南食品網訊:
? ? ? 陳先生花費7600元購買了4瓶飛天茅臺酒,卻最終獲賠3萬余元。這到底是怎么回事?5月8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綿竹市市場監管局劍南所獲悉,陳先生購買的4瓶飛天茅臺酒實為假茅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三倍賠償,加上交通費等補償,最終獲賠3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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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宴請好友,4月26日,消費者陳先生特意花費7600元在綿竹市某酒類經營部購買了的一箱4瓶飛天茅臺酒。飲用后,陳某感覺酒的口感與以前喝過的茅臺酒不同,懷疑是假酒。他便來到買酒的地方詢問,希望能夠解決。不過,對方聲稱該酒確實是茅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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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沒有一個結果,陳先生當天便回到了家里,但后來他再次找到賣酒的商家,希望能夠解決,但仍然沒有結果,最終陳先生找到了綿竹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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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竹市市場監管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接到陳先生的投訴后,綿竹局劍南所的執法人員立刻與商家取得了聯系,現場對消費者投訴的一箱茅臺酒予以確認并當場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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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只喝了半瓶,還剩下3瓶半。”劍南所所長楊忠平介紹,由于單位無法鑒定出茅臺酒的真偽,因此他們及時將剩下的酒進行了封存,然后聯系了貴州茅臺酒廠打假人員,對白酒進行真假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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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貴州茅臺酒廠打假人員來到綿竹。從酒的商標、包裝、防偽技術等各方面進行鑒定,陳某投訴的4瓶53度貴州“飛天茅臺”酒均系假冒“茅臺”白酒,侵犯了茅臺白酒的商標專用權,酒廠打假人員出具了鑒定報告。劍南所執法人員隨即啟動了“訴轉案”制度,對涉案商家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對陳某的投訴進行消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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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協商,商家愿意退還陳某全額購物款,并對消費者進行了三倍的賠償以及交通費等補償,共計30500元。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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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竹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在購買高檔酒時應盡量到大商場、大超市選購,選擇可靠的供貨商;購買時應先看包裝是否符合要求,要求經營者出具與其營業執照相符的正式發票,并在發票上記下所購酒類的批號或編號,以便日后維權;發現銷售假冒或仿冒白酒時,應及時向市場監督部門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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