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網訊: 20日上午,浙江蒼南縣市監局接到舉報稱,靈溪一早餐店涉嫌銷售過期牛奶。市監執法人員初步檢查后,確定情況屬實,目前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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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早上,靈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附近一早餐店訂了十份早餐,吃的時候發現,送來的李子園牌牛奶生產日期是2018年7月15日,保質期8個月,截至當日已過期幾天,民警們馬上向縣市場監管局進行了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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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縣市監執法人員馬上趕到該早餐店,對店內早點品類逐一進行檢查。工作人員介紹,檢查發現兩個品種,即李子園牌牛奶和光明牌牛奶均已過期。隨后該局對這兩個品種進行現場扣留,下一步進行立案查處。包饅意早餐店負責人表示,供貨方都是通過電話聯系送貨。這次訂了光明牌牛奶2箱共48袋,李子園牌牛奶1箱共12瓶,沒注意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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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監部門已經將查處的牛奶予以扣留,下一步將進行立案調查,對商家的貨源、銷量等詳細信息做進一步核查后,再進行相關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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