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前后,都是品牌名酒的銷售旺季。2月18日,記者從漯河市公安局了解到,為牟取暴利,漯河男子陳某想出了一條“致富妙計”——從廢品收購站回收名酒空瓶,再購買低價白酒重新灌裝,“整容”過后,這些低檔酒就成了身價不菲的高檔名酒,但此行為已觸犯了法律。
據警方介紹,2018年12月22日,漯河市公安局順河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民警在走訪中獲悉一條線索,近期有一批知名白酒的包裝材料通過物流運達市區。民警對此線索高度重視,對全市快遞物流企業一一進行排查。經過近二十天的內查外調和順線追蹤,民警很快查清了這些名酒包裝材料的去向,并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蹤跡。
2019年1月11日,民警決定收網,在漯河市某小區將涉嫌制造假酒的陳某抓獲,后在某城中村陳某妹妹家中,找到了制假窩點,當場查獲制假鉚釘搶、氣泵、壓蓋機各1臺,查獲假冒的“瀘州”老窖特曲120瓶、“貴州茅臺”酒(十五年)60瓶、“五糧液”30瓶,還查獲空“五糧液”酒瓶172個、“五糧液”酒盒30個、酒箱30個、防偽標38個、商標60個和瓶蓋40個。
隨后,民警又乘勝追擊,在該城中村陳某租賃的一處民房內,查獲假冒的“劍南春”酒60瓶、“貴州茅臺”90瓶、“五糧液1618”54瓶、“瀘州老窖”特曲(中華老字號)138瓶。據統計,在這次行動中,漯河警方成功查扣各類假冒名酒552瓶,制假酒設備和酒瓶、酒盒、瓶蓋、紙箱等包裝材料全部被查處收繳,總涉案價值60余萬元。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陳某供述犯了罪事實:2018年8月份,陳某通過互聯網聯系到販賣名酒包裝材料的一外地男子,并從該男子處購買了制造假酒所需的包裝材料,通過物流方式收到這些材料。隨后,陳某在市區一家廢品回收站收購大量名酒酒瓶后,將其妹妹家作為制假窩點,將購買的廉價白酒灌裝進回收來的名酒酒瓶內,并重新封口包裝,冒充名酒,欲在春節前后時間販賣,達到獲利目的。
2月18日,記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生產偽劣產品罪,日前已被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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