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7月初發布的一則通告顯示,在國家監督抽檢中,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鄭州北環路分公司經銷的砂糖橘(食用農產品)的檢測結論為不合格。日前,河南省食藥監局發布通告,對該公司做出了免予處罰的決定。而駐馬店市一家商超此前同樣因所售的橘子被抽檢查出不合格,卻被當地食藥部門罰款51000元。這到底是為何呢?
永輝超市一門店所售砂糖橘抽檢不合格 經調查免予處罰
今年7月初,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鄭州市的有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通報顯示,在國家監督抽檢中,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鄭州北環路分公司經銷的砂糖橘(食用農產品)的檢測結論為不合格。丙溴磷檢出值為0.5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mg/kg)高出1.5倍。
根據省食藥監局7月9日發布的通告,經鄭州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鄭州北環路分公司進行現場核查,該公司從萬邦國際農產品批發市場B8區8號中牟縣永旗果品商行購進該批200公斤砂糖橘,已于2018年3月30日銷售完畢。
10月16日,河南省食藥監局發布了該起案件的最新進展。經調查,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鄭州北環路分公司銷售的該批次砂糖橘是從萬邦國際批發市場B8區8號中牟縣永旗果品商行購進的;而中牟縣永旗果品商行經營的該批次砂糖橘,是2018年3月10日通過中介廣西永福縣唐光明從廣西永福縣當地唐獻云、周祖凡、王紅珍三名農戶手中購進。通告顯示,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中牟縣永旗果品商行、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鄭州北環路分公司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
駐馬店一商超所售橘子也抽檢不合格 被罰5.1萬元
此外,省食藥監局9月29日發布的一則通告顯示, 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監督抽檢中,河南省駐馬店市萬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金錢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據介紹,該批次不合格金錢橘,是2018年3月15日購進,共計10公斤,進價6.4元/公斤,銷售價7.96元/公斤,銷售6.14公斤,違法所得9.58元。駐馬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駐馬店市萬佳商貿有限公司作出罰沒款合計51009.58元的行政處罰。
釋因:永輝超市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并留存了相關票據
同樣因所售橘子被抽檢查出不合格,為何一個被罰款5.1萬元,一個卻免予處罰呢?省食藥監局在通告中解釋稱,中牟縣永旗果品商行、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鄭州北環路分公司兩商家能夠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據,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上述兩商家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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