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網訊:近日,鄭州金水區食藥監局聯合金水公安分局、國基路街道辦對柳林村北環路處的一家加工豆腐小作坊進行聯合執法。現場檢查中,聯合執法人員發現該豆腐加工點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且設備簡陋、環境衛生條件差,不具有食品生產和加工條件。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店生產的30斤成品豆腐及用于生產豆腐的生石膏粉等添加劑予以扣押,并對該店違法生產豆腐的設備工具、210斤半成品豆腐及56袋原料黃豆予以現場查封,責令該店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此次聯合執法行動進一步深化了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對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形成震懾力。接下來,金水區食藥監局針對該作坊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將立案調查,并繼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各類食品黑作坊,為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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